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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八条措施》

2016-03-21 13:54体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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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体〔2015〕297号

  为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促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6月15日,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等6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布闽体〔2015〕2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八条措施》。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号),加强全省老年体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老龄工作和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体育在丰富老年人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将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纳入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老龄事业规划、全民健身计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老体协工作的指导,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当地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每年听取一至二次老体协工作汇报,帮助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在各级体育工作会议或老年体育工作专题会议上对老年体育工作作出部署。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对各级体育部门年度工作和业绩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各级老体协在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等政策文件的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适时组织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乡镇(街道)文体工作,并赋予文体工作站、村级文体协管员对本行政区域老年体育活动的宣传、组织领导、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基层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四、各级政府要加大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力度,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功能的全民健身活动项目列入省“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体育活动场所建设要统筹考虑安排老年人健身设施和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健身路径、登山步道、纳凉点、晨晚练点、棋牌室等适合农村老年人活动的体育设施,逐步构建方便老年人体育活动的15分钟健身圈。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开放。

  五、开展“老年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身康乐家园”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福建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强指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的支持指导,做好体育健身器材的配置工作,派遣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和健身知识宣传,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对老年健身人群进行国民体质监测。

  六、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支持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和健身消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老年人体育健身公共服务,举办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确保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

  七、在各级政府、各部门举办的体育活动中,加大老年人的参与面。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增加老年人组别和适合老年体育健身展示的项目。

  八、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健身队伍的培训和指导,把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纳入体育行政部门年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支持各级老体协举办老年体育健身辅导员培训,支持举办老年人健身项目的宣传普及和交流展示活动。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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